《GB/T 12085.4-2022 光學和光子學 環境試驗方法 第4部分:鹽霧》是中國國家標準,屬于光學和光子學領域。該標準規定了一種用于測試光學和光子學產品在鹽霧環境條件下的性能的試驗方法。
一、范圍:
本文件描述了光學和光子學鹽霧試驗的環境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光學和光子學儀器,包括來自其他領域的組件(如機械、化學和電子設備)的鹽霧試驗。
二、試驗項目:
鹽霧試驗。
三、試驗設備:
鹽霧試驗箱(復合鹽霧試驗箱)等。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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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溫度
試驗期間,暴露區里的溫度為35 ℃±2℃。如果試驗期間需要打開試驗箱(室)的話,打開試驗箱(室)時允許溫度有很小的下降,但應測量記錄下整個試驗期間的溫度變化情況。
注:宜用自動溫度記錄儀記錄溫度曲線﹐確保試驗箱有充分的絕熱性能,使溫度分布均勻。
鹽霧
每單位時間暴露室內被霧化的試驗溶液的總量為:在不少于16 h的時間內,每 80 cm°的水平收集區域平均每小時收集 1.5 mL±0.5 mL溶液,收集容器放置于試驗箱(室)底部。
檢查鹽霧分布的均勻性和沉降性的方法是:在試樣架附近的底部安放至少兩只收集器,分別置于噴嘴的最近和最遠處,安放時應避免收集到從箱頂,箱壁、箱架或試樣上滴落下的冷凝液﹐收集器用直徑為10 cm的玻璃或塑料漏斗用塞子固定在玻璃或塑料量筒上。
試驗間斷和試驗箱的開啟
在整個試驗周期里,試驗溶液的霧化不可間斷,試驗箱(室)除需要中間檢測試樣外不可打開,中間檢測時應小心拿取并防止試樣干涸,需要時可采用室溫下的5%氯化鈉溶液來保持試樣的濕潤,在整個試驗持續時間里,每隔24 h 的中間檢測不應超過30 min。
該標準的主要目的是評估光學和光子學產品在鹽霧環境下的耐受性和性能穩定性。這對于這些產品在海洋、海岸或其他具有高鹽度環境的地方使用非常重要,例如航海導航設備、海洋觀測儀器、軍事光學設備等。通過進行鹽霧試驗,可以確定產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以確保其在惡劣環境中的長期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