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961-2009是中國國家標準,標題為《電子調速微型異步電動機通用技術條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onically controlled miniature asynchronous motors)。
該標準規(guī)定了電子調速微型異步電動機的技術要求,涵蓋了電子調速微型異步電動機的設計、制造、性能、檢驗方法和試驗規(guī)則等方面的內容,以確保其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
一、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齒輪減速﹑電子調速用微型異步電動機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交付準備及用戶服務等。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系統(tǒng)中作驅動用齒輪減速、電子調速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電機)。
二、試驗項目:
振動試驗、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振動試驗臺等。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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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振動技術要求
電機在額定條件下空載運行,測得的振動速度有效值三相電機應不大于1.8 mm/s,單相電機應不大于2.8 mm/s。
試驗方法
按GB/T 10068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振動限值試驗,電機空載運行時振動限值應符合5.18.1的要求。
高溫技術要求
電機在40℃高溫下保溫2h后,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5.3.1的要求。檢查電機潤滑脂不應流失,且能正常工作。
試驗方法
電機在40℃高溫箱內,在額定條件下通電空載運行,存放2 h,在箱內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5.3.1的要求。從試驗箱取出后檢查電機應符合5.19.1的要求。
低溫技術要求
電機在-10℃低溫下保溫2h后,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5.3.l的要求。且能在40%額定電壓下起動。
試驗方法
電機在-10℃低溫箱內,不通電存放2h后,在箱內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5.3.1的要求。從試驗箱取出后按5.20.1規(guī)定起動應符合5.20.1的要求。
通過遵循GB/T 16961-2009標準,制造商可以生產符合要求的電子調速微型異步電動機,以滿足各種小型電動驅動設備的需要,提高設備的性能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