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鞋voc揮發(fā)釋放和采樣分為4個步驟,按照標準要求,采樣采用的裝置為小型voc釋放艙,其采樣步驟如下:
設備準備:小型voc釋放艙
設備型號:環(huán)儀儀器 HYV-60
試驗標準: GB/T 32367-2015
1.待揮發(fā)裝置達到35℃溫度條件后,將待測的膠鞋整鞋樣品(一雙或者一只)脫去包裝填充物放入試驗艙中,關閉艙門,釋放平衡(24±0.5)h。將恒流氣體采樣器與Tenax TA吸附管連接,吸附管進樣端與試驗艙采樣口連接,按采樣條件采集采樣口出口氣體,采樣時間10 min。
采集完成后吸附管的兩端立即戴上管套密封,置于進樣盤中待分析。同時將一支與采樣管同運輸﹑儲存條件的吸附管在采樣現場打開管套,同采集過程操作暴露相同的時間間隔,再上緊兩端管套,當做空白采集管。首次采樣時應串聯一支吸附管以確認是否被穿透。
2.揮發(fā)裝置采樣前,首先要經過背景測試,背景濃度應滿足要求。
3.空白采集管濃度必須足夠低,不含有目標物。
4.采樣流量,采樣時間可根據測試樣品所釋放的VOC濃度確定,采樣總體積最大不應超過3L。
如需了解voc小型釋放艙的選型,可以咨詢“環(huán)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