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儀器產品的低氣壓試驗,按照《DZ 0039.10-1992 地質儀器產品基本環境試驗條件及方法 低氣壓試驗》標準中的試驗方法,試驗過程中,需要使用海拔測試試驗箱(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
試驗設備:海拔測試試驗箱
設備型號:環儀儀器 HYLA-1000
試驗標準:DZ 0039.10-1992(現行)
試驗條件(見下表):
試驗方法:
1.試驗時試驗箱內溫度為正常大氣條件下的溫度。
2.將受試產品在不包裝,按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中,接通受試產品電源,使之處于準備工作狀態。
3.試驗箱壓力降到規定的試驗壓力值,在此保持2h。
4.檢查受試產品工作是否正常。
5.向試驗箱內充入室溫的空氣,使箱內氣壓與試驗室大氣壓力相平行。
6.把受試產品取出箱外,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
試驗結果:
按受試產品技術標準(技術條件)規定,對做過低氣壓試驗的產品進行外觀檢查,受試產品不應出現漆膜起泡、皺皮、剝落、非金屬件變形,以及密封結構件的破壞、漏氣,漏液等損傷,對受試產品進行電氣性能及機械性能的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產品技術標準(技術條件)規定。
如對試驗方法有任何疑問,可以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