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和控制用智能單元設備通用技術條件》是2016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該標準規定了保護和控制用智能單元設備的基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智能終端、合并單元、智能終端合并單元集成裝置等保護和控制用智能單元設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隨設備供應的文件等。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工程的保護和控制用智能單元設備(以下簡稱設備),其他擴建、改建工程可參照執行。
二、試驗項目:
耐濕熱性能試驗、高低溫試驗、正弦振動試驗、沖擊試驗、碰撞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振動試驗臺、沖擊試驗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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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耐濕熱性能
根據試驗條件和使用環境,在以下兩種方法中選擇其中一種:
a)恒定濕熱。設備應能承受GB/T 2423.3規定的恒定濕熱試驗。試驗溫度為+40℃±2℃(戶
內)、+55℃±2℃(戶外),相對濕度為(93±3)%,試驗時間為10d。試驗過程中設備通電并施加激勵量,試驗結束并斷電恢復1h~2h 內,測量設備的直流輸入回路、交流輸入回路、信號輸出回路等各回路對地,以及電氣上無聯系的各回路之間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10MΩ;介質強度不低于4.9.2b)規定的介質強度試驗電壓值的75%,設備的功能和性能均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b)交變濕熱。設備應能承受GB/T 2423.4規定的交變濕熱試驗。試驗高溫溫度為+40℃±2℃
(戶內)、+55℃±2℃(戶外),相對濕度為(93±3)%,試驗時間為6d。試驗過程中設備通電并施加激勵量,試驗結束并斷電恢復1h~2h 內,測量設備的直流輸入回路、交流輸入回路、信號輸出回路等各回路對地,以及電氣上無聯系的各回路之間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10MΩ;介質強度不低于4.9.2b)規定的介質強度試驗電壓值的75%,設備的功能和性能均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