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軍用裝備產品在進行積冰/凍雨試驗時,大多是采用GJB 150.22A-2009,該標準對適用范圍和環境影響效應的解釋相當直觀清晰。GJB 150.22A 還對環境溫度、被試品溫度、降雨速率、降雨方式、水滴尺寸和積冰厚度等條件參數作出了規定。下面,我們來看看軍用裝備的凍雨試驗實施方案。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軍用裝備凍雨試驗機
參考標準:GJB 150.22A-2009
試驗準備:確定積冰/凍雨試驗過程中的試驗參數,如環境溫度、被試品溫度、降雨速率、降雨方式、水滴尺寸、積冰厚度和受試面等,以及容易被試驗方案制定人員所忽略的結冰類型。
試驗程序:
a)降低試驗箱(室)溫度至0~2 ℃,并保持一段時間使被試品達到溫度穩定;
b)對被試品均勻噴灑預冷水至少1 h,允許水滲入被試品的縫隙/開啟口;
c)調節試驗箱(室)溫度至-10 ℃或規定的其他試驗溫度,并保持水的噴灑速率直至被試品表面上堆積的冰達到規定的厚度,對于被試品的側面,可使用風或側面噴灑的方式使其積冰;
d)保持該溫度至少4 h 以使冰硬化,并在此期間對被試品進行一次功能/性能檢測(如果有要求);
e)若步驟d)失敗或允許被試品除冰則可開始除冰;
f)繼續調節試驗箱(室)溫度至被試品的最低工作溫度,并使被試品在最低工作溫度下進行一次功能/性能檢測(如有要求);
g)重復上述步驟c)~步驟f),產生其他要求的結冰厚度;
h)恢復試驗箱(室)溫度至標準大氣條件,并使被試品達到溫度穩定,之后對被試品進行試驗后的外觀檢查、功能/性能檢測。
以上就是使用軍用裝備凍雨試驗機的試驗方案,如有軍用裝備的積冰凍雨試驗疑問,可以咨詢環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