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96-2014《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件》是公安部發布的一項關于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的技術標準。該標準主要用于規范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的技術要求,確保系統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從而有效地記錄和監測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的技術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安裝運行條件等。
本標準適用于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
二、試驗項目及設備及設備及設備:
高低溫試驗、恒定濕熱試驗可用:恒溫恒濕試驗箱
雨淋試驗可用:淋雨試驗箱
粉塵試驗可用:粉塵試驗箱
鹽霧試驗可用:鹽霧試驗箱
振動試驗可用:振動試驗機
等試驗。
三、文檔獲取:
添加微信:15322932685 獲取
四、(部分)試驗過程:
粉塵試驗:
將未通電的室外設備放人粉塵試驗箱,試驗箱溫度應保持在0 ℃~+35 ℃,相對濕度為45%~80%,試驗箱中每立方米內應含保持滑石粉2kg,每 15 min揚塵5 s,持續2h后取出。
鹽霧試驗:
將室外設備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內。試驗箱溫度為35℃±2℃,鹽霧溶液質量百分比濃度為5%±0.1%,鹽霧沉降率為1.0 mL/(h ·80 cm2)~2.0 mL/(h ·80 cm2),在48 h內每隔45 min噴霧15 min進行試驗。試驗后用流水清洗掉試樣表面的沉積物,然后在室溫中恢復放置1 h。
總結:
GA/T 496-2014標準的適用范圍包括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的研制、生產、檢測及應用等。通過這些規范,可以確保交通監控系統在實際應用中的高效性和可靠性,同時也有助于推動相關技術的發展和行業的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