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505-2018 基于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邏系統通用技術條件》是一個規范無人駕駛航空器在交通管理領域推廣應用的重要標準。該標準對基于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邏系統從組成分類到生產檢驗的全過程都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對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具有重要作用。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基于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邏系統一般要求,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基于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邏系統。
二、試驗項目及設備及設備及設備:
高低溫試驗、高低溫充電試驗、恒定濕熱試驗可用:恒溫恒濕試驗箱
IPX2雨淋試驗可用:滴水試驗箱
鹽霧試驗可用:鹽霧試驗箱
高海拔試驗可用:低溫低氣壓試驗箱
振動試驗可用:振動試驗臺
抗跌落試驗可用:跌落試驗機
等試驗。
三、文檔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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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試驗過程:
雨淋試驗:
將開機狀態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放在樣臺上,調節滴水箱的水流量為3 mm/min,被試外殼在四個傾斜的固定位置各試驗2.5 min,這四個位置在兩個互相垂直的平面上與垂直各傾斜15°,試驗總持續時間為10 min。
鹽霧試驗:
將無人駕駛航空器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內。試驗箱溫度為35℃±2℃,鹽霧溶液質量分數為(5±0.1)%,鹽霧沉降率為1.0 mL/(h·80 cm2)~2.0 mL/(h·80 cm2),鹽霧溶液pH值在6.5~7.2之間,在48 h內每隔45 min噴霧15 min進行試驗。
試驗后用流水清洗掉試樣表面的沉積物,再在蒸餾水中漂洗,洗滌水溫不應超過35 ℃,然后在室溫中恢復放置1 h。試驗后檢查樣品各部件,接通電源檢查其功能。
總結:
GA/T 1505-2018標準的制定和發布,旨在規范無人駕駛航空器在交通管理領域的推廣應用,提高道路交通巡邏的效率和質量,對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