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734-2020《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高速公路占用應急車道自動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件》是一個關于高速公路占用應急車道自動記錄系統的技術標準。它規定了這類系統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安裝和運行及產品使用說明書、標志、標簽、包裝等。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速公路占用應急車道自動記錄系統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安裝和運行及產品使用說明書、標志、標簽、包裝等。
本標準適用于高速公路占用應急車道自動記錄系統。
二、試驗項目及設備及設備及設備:
高低溫試驗、恒定濕熱試驗可用:恒溫恒濕試驗箱
鹽霧試驗可用:鹽霧試驗箱
外殼等級防護試驗可用:防塵箱和淋雨試驗箱
正弦振動試驗可用:振動試驗機
沖擊試驗可用:沖擊試驗臺
等試驗。
三、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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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試驗過程:
外殼等級防護試驗:
按以下步驟進行試驗:
a)將連接完畢處于正常取證狀態的硬件單元放入防塵箱內,在正常情況下開啟的泄水孔,試驗期間保持開啟。粉塵試驗箱使用的滑石粉應用金屬方孔篩濾過,金屬絲直徑50 um,篩孔尺寸為75 um。滑石粉用量為每立方米試驗箱容積2 kg,使用次數不得超過20次,試驗持續時間8 h;
b)使用淋水噴頭進行防水試驗,調節水壓,使達到規定出水量,所需壓力在50 kPa~150 kPa的范圍,試驗期間壓力維持恒定,試驗時間不少于5 min;
c)試驗后檢查滑石粉沉降量、沉降地點以及進水情況,檢查硬件單元有無電氣故障,功能是否正常。
總結:
通過這些詳細的規定,GA/T 1734-2020標準有助于提升高速公路應急車道管理的自動化水平,加強對非法占用應急車道行為的監管,從而保障高速公路的暢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