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704.1-2009 紡織品 織物透濕性試驗方法 第1部分:吸濕法》是中國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了用吸濕法測試織物的透濕性能的方法。
該標準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紡織品,可以用于測試織物的吸濕性能。該部分的測試原理是將試樣置于恒溫恒濕的環境中,在不同時間間隔內測試試樣的吸濕量,以吸濕量的大小和變化速率來表征織物的吸濕性能。
一、范圍:
GB/T 12704 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用吸濕法測定織物透濕性的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厚度在10 mm 以內的各類織物,不適用于透濕率大于29 000 g/(m2? 24 h)的織物。
二、試驗項目:
織物透濕性試驗。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烘箱。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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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1.向清潔、干燥的透濕杯內裝入5.3.3中規定的干燥劑約35 g,并振蕩均勾,使干燥劑成一平面。干燥劑裝填高度為距試樣下表面位置4 mm左右。空白試驗的杯中不加干燥劑。
2.將試樣測試面朝上放置在透濕杯上,裝上墊圈和壓環,旋上螺帽,再用乙烯膠粘帶從側面封住壓環.墊圈和透濕杯,組成試驗組合體。
注:步驟1和2盡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
3.迅速將試驗組合體水平放置在已達到第7章中規定試驗條件的試驗箱(室)內,經過1h平衡后取出。
4.迅速蓋上對應杯蓋,放在20℃左右的硅膠干燥器中平衡30 min,按編號逐一稱量,精確至0.001 g每個試驗組合體稱量時間不超過15 s。
5.稱量后輕微振動杯中的干燥劑,使其上下混合,以免長時間使用上層干燥劑使其干燥效用減弱。振動過程中,盡量避免使干燥劑與試樣接觸。
6.除去杯蓋,迅速將試驗組合體放入試驗箱內,經過試驗時間1h試驗后取出,按8.4規定稱量,每次稱量試驗組合體的先后順序應一致。
注:若試樣透濕度過小,可延長步驟6的試驗時間,并在試驗報告中說明。
7.于燥劑吸濕總增量不得超過10%。
該標準的主要目的是評估織物的透濕性能,即織物對水蒸氣的透過性。這對于紡織品的設計和性能評估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在需要透氣性能的應用中,如運動服裝、戶外裝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