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928-1997 包裝材料試驗方法 透濕率》是中國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了測定包裝材料透濕率的試驗方法。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包裝材料透濕率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紙、塑料及復合包裝材料的透濕率試驗。
二、試驗項目:
透濕率試驗。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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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1.試樣制備
將試樣對折成150 mm*200 mm,在兩條短邊和一條長邊上用符合試樣的熱封條件封合。封合寬度(65±0.5)mm,保證試樣內部寬度應為(135±2)mm。
2.干燥劑袋的制備
切取長270 mm,寬 90 mm,符合4.5.2要求的制袋材料,將其對折成長135 mm,寬90 mm,將兩條長邊熱封合,封合寬度不超過6 mm,制成于燥劑袋。每組試樣不少于3個袋。
3.在每個干燥劑袋中裝入至少50 g干燥劑,再將第三邊封合。
4.將封合好的干燥劑袋裝入試樣袋,并將袋口封合,使封合內側距袋子外邊不大于9.0 mm。
5.將試樣放入暴露環境中,平衡時間見表1。
6.除非另有規定,在經過表1規定的平衡時間后,將袋子從恒溫恒濕箱中取出,立即在試樣短邊的一端切去10 mm窄條,打開試樣袋,將干燥劑袋Ⅰ從袋中取出,換入已稱量并裝有新干燥劑的袋Ⅰ ,按7.2.4將袋子重新封口后立即放入恒溫恒濕箱內,并記錄放入的時間,此為試驗開始時間。除非另有規定,到了表1規定的暴露時間時,應立即將干燥劑袋Ⅰ從試樣袋中取出,放入不透濕的已知重量的容器中稱量。可先用平整、無孔洞、無皺折、厚度為0.05~0.10 mm的聚乙烯薄膜制成大于干燥劑袋的尺寸,預稱量,精確至0.5 mg,放入干燥器內備用。
7.記錄試驗開始和結束的日期及時間、每次稱量的重量和時間。試驗后,攤平試樣袋,沿中心線測量并記錄試樣袋內部長度和寬度。
該標準的主要目的是評估包裝材料的透濕性能,即材料對水汽透過的能力。這對于包裝的設計和選擇以及產品的儲存和運輸至關重要,特別是對于需要控制濕度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