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24.11-2023 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方法 第11部分:霉菌試驗》是中國國家標準,屬于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環境試驗的一部分,專門涵蓋了對無人機系統進行霉菌試驗的相關規范。
一、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民用輕小型無人機(起飛質量為0.25 kg~150 kg)系統(含飛行器和地面站)霉菌試驗的試驗條件、試驗設備和儀器、試驗過程、試驗中斷和恢復、試驗結果評定和試驗報告。
本文件適用于在運輸、貯存﹑使用等過程中會受到霉菌環境影響的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
二、試驗項目:
霉菌試驗。
三、試驗設備:
霉菌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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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受試設備和對照條接種后試驗過程如下。
a)在整個試驗期間保持試驗箱溫度(30±1)℃ ,相對濕度(97±2)%。除檢查期間或裝人其他受試設備,在培養期間都應關閉試驗箱。
b)在試驗7d后,檢查對照條上霉菌的生長情況,以確定環境條件是否適宜霉菌生長。若在試驗7 d后對照條90%以上的表面出現霉菌生長,則繼續試驗直到試驗所要求的時間為止。如果檢查表明環境條件不適宜霉菌生長,則重新開始整個試驗。
c)如果對照條上霉菌生長良好,則繼續試驗,時間從接種時算起28 d或按設備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試驗后檢測
試驗結束后應立即檢查受試設備表面霉菌生長情況,以目測為主,必要時可借助放大鏡或其他有助于觀察的輔助設備進行觀察。受試設備從試驗箱(室)內取出檢查,如果在8 h內沒有完成檢查,則將受試設備放回濕熱環境條件下最少12 h。
除了密封設備外,應打開設備外殼檢查其內外表面霉菌生長情況。檢查受試設備時,應記錄霉菌生長部位、覆蓋面積﹑顏色、生長形式、生長密度和生長厚度﹐必要時可拍照。按表4評定霉菌試驗結果。附錄B受試設備長霉菌引起的典型問題可對試驗結果評定提供參考信息。
GB/T 38924.11-2023 標準是為了評估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在不同環境條件下的耐霉菌性能而制定的,它提供了具體的試驗方法和要求,以確保無人機系統的可靠性和持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