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465.1-2015 道路車輛 熔斷器 第1部分:定義和通用試驗要求》是中國國家標準,它涵蓋了道路車輛熔斷器的定義和通用試驗要求。這個標準的目的是確保道路車輛上使用的熔斷器的性能和安全性。
一、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熔斷器的術語和通用試驗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道路車輛用熔斷器。
本部分不適用于車輛熔斷器使用的附屬護套產品。
二、試驗項目:
溫濕度循環試驗、溫度沖擊試驗。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溫度沖擊試驗箱。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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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溫濕度循環試驗
a)將樣品保持在標準環境條件4 h。
b)在0.5 h內、在95%~99%相對濕度下將T提高到(55±2)℃。
c)在(55±2)℃、95%~99%相對濕度下保持10 h。
d)在2.5 h內將T降低到(-40±2)℃(不控制濕度)。
e)在(-40±2)℃保持2 h(不控制濕度)。
f)在1.5 h內,將T從(-40±2)℃提高到(120±2)℃(不控制濕度)。
g)在(120±2)℃保持2 h(不控制濕度)。
h)允許在1.5 h內回到室溫(不控制濕度)。
24 h為一個循環。一個循環結束后,試驗可以中斷,在中斷期間試驗樣品應在標準環境條件下保存,中斷情況應記錄在試驗報告中。
這個標準的主要目的是確保道路車輛上使用的熔斷器在各種條件下都能可靠地工作,以保護車輛電氣系統免受過載和短路的影響。